问题描述: 现在伤者被我送医院了,一系列的各种费用现在都是我付的,伤者要求住院,我担心后续赔偿,伤者无工作,赔偿在1000以内合理吗(医院的费用已经支付)
张慧芝
回答时间:2018-12-12
您好!诊断无骨折的话,就是皮肤擦伤造成的,一般无需住院的。
关于赔偿费用,可以和伤者协商,支付一定的医药费,没有造成更大的伤害就可以了,能协商解决就不要把事情搞大最好。
王涛
回答时间:2018-12-12
患者因为车祸,导致别人受伤,已经做了清创缝合手术,费用你完全不需要担心,
打电话通知保险公司,然后你走就可以了,这个事情由保险员来处理是比较合适的,能报销的费用,保险员会告诉他,不能报销的费用,那你也别管她,
以上是对“车祸擦伤别人的小腿,缝了6针,无骨折”这个问题的建议,希望对您有帮助,祝您健康!
张莉莉
回答时间:2018-12-12
看了你的叙述,车祸擦伤别人的小腿,缝了六针,无骨折,伤者要求住院
我想伤者要求住院,建议你找人说合,要是住院了费用就高了,如果是一千元能了事,就不多,给就完事了,,但要写个协议,以后有时就不管了。
王志强
回答时间:2018-12-12
您好!这种事是很麻烦的,要尽早处理,越拖越对你不利。只是皮外伤
是没有必要住院的,现在他要求住院时要讹你,而你又没办法。听我劝一千块能够解决好,就答应他。要是住院费用就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