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是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慢性传染病,通过性交传染。目前,我国有流行趋势,不容忽视。梅毒螺旋体自表皮或粘膜破损处进入体内,大约需要3-4周的潜伏期,然后开始发病,早期外阴部、宫颈及阴道粘膜发红、溃疡,如果没有得到及时治疗约有三分之一发展为晚期梅毒,传染力虽弱,但是有可能引起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等,后果严重。
妊娠合并梅毒首选青霉素治疗,妊娠早期治疗有可能避免胎儿感染;妊娠中晚期治疗可使受感染胎儿在出生前治愈。梅毒患者妊娠时,已接受正规治疗和随诊,则无需再治疗。如果对上次治疗和随诊有疑问或本次检查发现有梅毒活动征象者,应再接受一个疗程治疗。妊娠早期和晚期应各进行一个疗程的治疗,对妊娠早期以后发现的梅毒,争取完成2个疗程治疗,中间间隔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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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梅毒主要表现为硬下疳、硬化性淋巴结炎、全身皮肤黏膜损害(如梅毒疹、扁平湿疣、脱发及口、舌、咽喉或生殖器黏膜红斑、水肿和糜烂等)。而晚期梅毒表现为永久性皮肤黏膜损害,并可侵犯心血管、神经系统等多种组织器官而危及生命。这个病的诊断检查如下:
1、流行病学病史及临床表现:有不安全的性接触史;孕产妇梅毒感染史;输注血液史。临床表现为有各期梅毒相应的临床表现,如为潜伏梅毒则无明显临床表现。
2、实验室检查:
(1)病原体检查:取早期病损处分泌物涂片,用暗视野显微镜检查或直接荧光抗体检查梅毒螺旋体确诊。
(2)血清学检查:①非梅毒螺旋体试验:包括性病研究实验室试验(VDRL)和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等,可行定性和定量检测。用于筛查和疗效判断,但缺乏特异性,确诊需进一步作螺旋体试验。②梅毒螺旋体试验:包括荧光螺旋体抗体吸附试验(FTA-ABS)和梅毒螺旋体被动颗粒凝集试验(TP-PA)等,测定血清特异性IgG抗体,该抗体终身阳性,故不能用于观察疗效、鉴别复发或再感染。
(3)脑脊液检查:主要用于诊断神经梅毒,包括脑脊液VDRL、白细胞计数及蛋白测定等。
(4)先天梅毒:产前诊断先天梅毒很困难。B型超声检查可以提示甚至诊断,胎儿水肿、腹腔积液、胎盘增厚和羊水过多等均支持感染,但感染胎儿的B超检查也可正常。PCR检测羊水中梅毒螺旋体DNA可诊断。
胚胎停止发育、淋巴结肿大、胚胎发育障碍、流产、水疱或大疱损害、鞍鼻、死产、死胎是最常见的症状。患一、二期梅毒孕妇的传染性最强,梅毒病原体在胎儿内脏(主要在肝、肺、脾、肾上腺等)和组织中大量繁殖,引起妊娠6周后的流产、早产、死胎、死产。未经治疗的一、二期梅毒孕妇几乎100%传给胎儿,早期潜伏梅毒(感染不足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达80%以上,且有20%早产。未治疗的晚期梅毒孕妇感染胎儿的可能性约为30%,晚期潜伏梅毒(感染超过2年,临床无梅毒性损害表现,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孕妇,虽性接触已无传染性,感染胎儿的可能性仍有10%。通常先天梅毒儿占死胎的30%左右。
若胎儿幸存,娩出先天霉毒儿(也称胎传霉毒儿),病情较重。早期表现有皮肤大疱、皮疹、鼻炎或鼻塞、肝腺肿大、淋巴结肿大等;晚期先天霉素多出现在2岁以后,表现为楔齿状、鞍鼻、间质性角膜炎、骨膜炎、神经性耳聋等;其病死率致残率均明显增高。
妊娠合并梅毒产妇在住院期间应配合治疗。同时劝说家属去医院做梅毒确准试验的检查,必要时与双方共同治疗。需要进行对梅毒临床护理的患儿也要加强治疗,加强对梅毒临床护理者体温、体重、尿量、睡眠时间及精神状况的观察,注射部位有无硬块。如有异常做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