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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疫苗管理制度

2018-05-15 女 | 31岁
回答(3)
向TA提问 头像 吴名波 已帮助网友:3632

疫苗领取、登记、验收、存贮、使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确保我镇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工作的开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根据《条例》的规定,疫苗管理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各级供应下发时不准收取任何费用,第二类疫苗是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二类疫苗的收费应执行当地省级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 第二条 各级都要设立专(兼)职人员负责疫苗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领发手续和帐目,做好疫苗的储存、领发和结算等工作, 第三条 各级疫苗管理人员及接种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疫苗知识、性质、保存运输和使用注意事项,掌握禁忌症,疫苗预防接种人员应掌握各种疫苗的免疫程序、使用指导原则和工作方案, 第四条 接种人员在实施接种时,应严格查验疫苗的品种、批号、效期和外观等,严防错种,从冰箱内取出的疫苗应立即接种,如不能立即使用应放置在冷藏容器内,疫苗开启后活疫苗应在半个小时用完,死疫苗应在一个小时内用完,否则废弃,各次接种剩余的疫苗应做好标记,放回冰箱,下次先用,冰箱内除疫苗外不得存放其它药品和杂物,不得有过期失效的疫苗, 第五条 疫苗计划的制定要遵循“保证需要,适当储备,避免浪费”的基本原则,各级都要严格按疫苗的实际需要量制定计划和供应下发,避免一类疫苗因供应下发数过多而造成失效浪费, 第六条 为保证新生儿乙肝疫苗24小时的及时接种,各预防接种单位都要储备一定数量的乙肝疫苗,供苗单位应依据报表数和实际接种数及时补充供应,新生儿乙肝疫苗必须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第七条 各级疾控中心、接种单位在接收或购进一、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和登记疫苗的品种、剂型、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家,并做好记录, 第八条 各级自行从疫苗生产或批发企业购置的二类疫苗,要查验审核疫苗生产(批发)企业的资质和疫苗推销人员的法人委托书,索取由国家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疫苗每批检验合格证明或上级疾控单位的疫苗出库证明, 第九条 疫苗出入库证明、查验登记表、领发手续、温度记录等应立专卷保存,疫苗帐目应能反映出疫苗年度的拨入数、库存数和各单位领取下发数, 第十条 二类疫苗资金要纳入本单位财务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挤占,及时做好清欠和还欠工作,确保疫苗资金周转畅通, 第十一条 疫苗的分发要遵循“先短效、后长效”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先出”的原则,上级供苗单位应随时对地区间或用苗单位之间的疫苗余缺进行调剂,收回多余疫苗,防止人为因素或管理不当造成疫苗失效、浪费, 第十二条 疫苗的贮存、运输要严格按温度要求进行,防止疫苗的温度暴露,疾控中心向乡镇接种单位运送疫苗应使用冷藏箱,乡镇级至村级的疫苗应使用冷藏包或冰瓶, 第十三条 疫苗的贮存要按疫苗的品种、批号和规格分类码放,一、二类疫苗要分开放置,不得混放,贮存疫苗的冰箱、冷柜内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存储疫苗的库房要有上下水、暖气和通风设施,没有电冰箱的接种单位不得存贮疫苗,

2018-05-15
向TA提问 头像 王涛 已帮助网友:4421

关于进一步规范二类疫苗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规范我市二类疫苗接种管理工作,保证疫苗使用的安全有效,我局曾于2005年、2007年先后下发东卫[2005]226号《关于转发的通知》、东卫[2007]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二类疫苗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通知》,鉴于目前国内接连报道与免疫规划用疫苗相关、群众关注度高的事件发生,这给我市免疫接种工作也造成一定压力,为杜绝免疫接种用二类疫苗进销存领域不规范行为,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市二类疫苗的管理工作再次重申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提高对二类疫苗安全接种重要性的认识,
二类疫苗为收费性疫苗,是指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疫苗,它包括儿童计划免疫程序内可代替一类疫苗和其它需接种人群的二类疫苗,二类疫苗使用管理工作的好坏关系到能否有效预防相关传染病的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是践行“三个代表”,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因此,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二类疫苗的使用与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以下称《规范》),切实加强对本辖区内使用的二类疫苗的全程管理,从现在起今后各单位采购和使用的二类疫苗一律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安全责任管理体系,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确保环环相扣,不留缝隙,今后如因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强化计划管理,规范进货渠道,确保疫苗安全有效,
《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接种单位应根据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制定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并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和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2006年9月份,我局已将符合接种资质的单位进行了确认公示,任何未经我局确认的医疗卫生机构,收文后必须立即停止二类疫苗销售和接种工作,否则将依法严肃查处,今年,省卫生厅对犬咬伤门诊建设标准已提出明确规范要求,将对犬咬伤门诊进行验收,建立准入机制,无资质的单位不得开展犬咬伤者的处理和狂犬疫苗接种工作,凡有预防接种资质的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按季制订本辖区的二类疫苗的购买使用计划,在每季第一个月的5日前向市卫生局基层防保科和市疾控中心急传科上报使用计划,市疾控中心要对计划的可行性进行审核,报局批准后方可实施,未报计划擅自开展二类疫苗预防接种的单位,将依法予以查处;要严把进货渠道关,各接种单位要严格按《条例》和《规范》中规定的要求,从合法的单位购进二类疫苗,严禁从不具备销售资质的企业或个人购进任何疫苗,严把采购资质关、验收关,并做好相关登记,所有手续应保存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同时,将二类疫苗纳入药库管理,单列做帐,规范疫苗进、存、用详细记录,
三、按《条例》实施疫苗接种,保护群众身体健康,
为规范接种行为,我局再次重申,只有持一类疫苗(除确认产房接种单位)接种资质的单位方可接种二类疫苗,二类疫苗的品种和接种对象等必须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或省卫生厅发布的建议及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组织实施,接种过程中,要严格按规范程序进行,本着自愿的原则,严禁无组织进行群体性预防接种,严格按疫苗储藏要求进行储藏,并详细做好进、销、存、用过程中的温度记录,严禁在没有任何冷藏设备条件下采购、运输、储藏疫苗,严格接种程序,坚持做好种前体检告知、接种操作规范、种后留观等程序,确保接种安全,切实保护群众的身体健康,加强接种信息的管理,做好详细记录,严禁只接种不记录,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按标准收取疫苗费和接种劳务费,严禁乱收费、多收费和搭车收费,因二类疫苗不属基本药物目录范围,故暂不执行零差率销售,市疾控中心要加强技术指导,开展经常性的督查,严防接种事故的发生,市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对照《条例》和《规范》,并结合我局的通知精神,组织专门力量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将立案查处,决不手软,以确保我市二类疫苗管理行为的规范有序,

2018-05-15
向TA提问 头像 唐建兵 已帮助网友:4223

第一类疫苗是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各级供应下发时不准收取任何费用,第二类疫苗是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二类疫苗的收费应执行当地省级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这里所说的二类疫苗包括儿童计划免疫程序内可代替一类疫苗和其它需接种人群的二类疫苗,

201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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