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皮肤性病科 > 详情页

孕妇皮肤瘙痒的原因

2018-04-09 女 | 26岁
回答(2)
头像 沈丽瑶 回答时间:2018-04-09

实际上最常造成孕妇皮肤痒的病症是:
1.妊娠皮肤症:15%以上的孕妇可能碰到这种皮肤病.全身都可能发痒,一般是在怀孕六七个月时发作.皮肤上除了有痒感之外,没有任何变化,不会出现疹子和水泡.致病的原因,一般认为和怀孕期间雌激素的增加有关,对胎儿并无影响.
2.妊娠皮疹:大约2%的孕妇可能患该病,通常在怀孕第4个月到第9个月之间发生.皮肤上会出现小红疹,最常发于四肢,看起来像虫咬.有些孕妇以为是宠物身上的虱子或跳蚤造成的,实际上是怀孕本身造成的,对胎儿无影响.
3.妊娠中毒性皮肤疹:患病率大约是1%,大都生在身材矮小肥胖的孕妇身上,最常在妊娠纹出现时发生.目前认为可能和荷尔蒙分泌不平衡有关.值得安慰的是,这种皮肤痒并不会伤害胎儿.
4.妊娠期丘疹性皮肤炎:发生率很低,全身各部位都可能发病,患病时,全身皮肤会出现疹子.该病发生的原因,现在仍不清楚,但可能会造成流产或胎死腹中,因此要特别小心
在妊娠期间,最容易出现的皮肤病是瘙痒性皮肤病,如妊娠痒疹,妊娠瘙痒性荨麻疹样丘疹及斑块,妊娠丘疹性皮炎和妊娠瘙痒性毛囊炎等.主要表现为皮肤上出现丘疹,红斑,斑块,感觉有不同程度的瘙痒,搔抓后可留下色素沉着.
这些皮肤病会引起孕妇不适,但对胎儿不会造成不良影响.对于前三种病,在避免搔抓的情况下,可以短期内口服扑尔敏,外用一些皮质激素类的霜剂,如2%氢考霜,皮炎平霜等.对瘙痒性的毛囊炎外用一些金霉素,红霉素等抗菌素软膏,患病期间,避免吃太油和多糖的食物

头像 邱悦婷 回答时间:2018-04-09

孕妇皮肤瘙痒是妊娠期特有的并发症,在孕妇中的发病率大约是2%~4%,它有复发的特点,如第一胎发生了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分娩后自然痊愈了,不留下后遗症,但第二胎怀孕到7个月左右时,此病又会复发,分娩后还会再好,这种病又有家族性的倾向,有的时候母女、姐妹在妊娠时都会发生这种病, 妊娠妇女为什么会发生瘙痒,肝转氨酶升高甚至发生黄疸呢?研究证明,由于胎盘产生大量的雌激素,改变了细胞膜的通透功能,肝脏内排泄胆汁的功能减弱,胆汁发生了淤积,所以产生了这种病,其主要危害是增加早产、胎儿宫内窘迫及胎儿宫内死亡率,并增加孕妇产后出血发生, 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在我国上海、成都、重庆等地发生率较高,有报道此病早产率为44%,产时胎儿窘迫率为22%,围产儿死亡率为35%,英国近年的研究证明,不明原因的死胎死产中,有半数由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引起,

提示: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适请线下就医。
相关问答
最新精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