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双眼高度近视,其中,左眼有100度的散光.这个该怎么治疗?有没有方便而又实惠的方法?!
散光治疗?现代激光角膜切削术对于角膜散光的治疗已达到了更为理想的水平,利用角膜地形图仪对角膜表面形状的检查,测算出矫治角膜散光需要切除的模拟托力克角膜形状,以达到完全散光治疗的目的,原则上全部散光度数都要矫正,但如果散光度数过高,不能适应,可以先戴低度的矫正眼镜,慢慢适应,之后再配戴高度数全部矫正的眼,高度散光患者应以柱镜矫正,如不能适应全部矫正,可先予以较低度数,以后再渐增加,不规则散光不能用柱镜矫正,可试用接触镜矫正,不规则散光矫正起来比较困难,疗效常不满意,可试戴隐形眼镜,部分患者可以得到较好的效果,戴隐形眼镜确实有一些注意事项,只有注意好了,才能戴出效果,戴隐形眼镜不可以游泳;戴隐形眼镜可以化妆,最好先戴镜,后化妆,先取镜,后卸妆,一副隐形眼镜绝对不能永久戴下去,建议配戴时间最长不要超过10个月;隐形眼镜不可以带着睡觉,易致角膜缺氧,硬性隐形眼镜可以矫正轻中度散光,软性隐形眼镜可以矫正轻度散光,较高散光病人可选用散光隐形眼镜,本身度数已稳定者,戴隐形眼镜不会加深度数,每天用全护理液清洗,镜片还会脏,故清除沉淀物最佳的方法是尽早更换镜片,隐形眼镜度数与框架眼镜度数不同,需注意,
散光有规则与不规则两类,不规则散光是不能用光学眼镜片矫正的,唯有硬性角膜接触镜才能有效;而规则散光用光学眼镜片矫正即可提高视力.至于提高视力的程度就取决于散光的程度,两者成反比. 一般轻,中度散光的矫正视力往往达正常范围,高度散光就难以得到良好的矫正视力,尤其是高度远视散光,视远视近均不能依赖调节来看清物像.如在幼儿期不尽早矫正,视功能的发育受到一定的抑制,等年龄大了才戴矫正眼镜,矫正视力就更差,往往成中度弱视.而高度近视散光则好些,虽然视远不清楚,但近视力还是较好的,视功能还得到一定的锻炼,没有完全抑制,矫正视力较高度远视散光要好,但也应尽早矫正.高度散光矫正得早,不仅能促进视功能的发育,而且物体变形和空间定位的误差反应要小,病人能接受的程度要大,且易于适应.散光配镜有以下原则: (1)低度散光凡属生理性者,也就是远视散光在+0·5D以内,轴在90,近视散光一0.5D以内,轴在180.(因角膜受上下眼睑压力的影响,垂直径间的弯曲度大于水平径间,所以垂直径间的屈力强,水平径的屈折力弱)一般不会影响视力的,通常不必给镜.如散光轴向有变,影响视力或有视疲劳症状,尽管散光度数低,也应矫正. 无论散光度低或高,千万不可过矫,轴向一定要正确,否则会给病人留下新的屈光不正,从而带来病人所不能接受的干扰症状.在不影响视力或消除症状的情况下,散光宜作低度矫正,尤其是散光度数较高,轴向不在正轴径间者,矫正应有所保留,充分矫正将会使病人感到物像的大小和形状非本来面貌,而有所变形者造成空间定位的误差.往往远视散光者比近视散光者的这种干扰症状更重. (2)3.00D以内正轴近视散光,儿童,少年及外斜者可以矫正;青壮年曾戴正确轴向散光眼镜者,适当减少O·25D~0.50D,个别斜轴与异轴者根据其适应能力酌情多减;远视散光除有内斜者外更应多减. 3.00D以上正轴远视散光,儿童,少年及外斜者,适当减少0.50D~1.00D,个别斜轴或异轴难接受者,则多减些,待戴镜3~6个月适应后再给予增加;远视散光则更应多减;斜轴,异轴与度数偏高者,虽度数减少,经病人试镜,干扰症状轻微,但在给予处方时应说清戴镜会产生视物变形和空间误差等现象,需耐心戴一段时间才能适应,以免产生其世顾虑将眼镜放置一旁不戴.有的病人以前长期戴用不正确轴向散光眼镜,视力提高,由于对错误眼镜已经适应,新的正确矫正眼镜所产生新的物像位置与空间误差又要重新适应,往往一下不能接受,又需经过戴镜一段时间才能适应,尤其是老年病人更为突出. 一般球镜1.00D~3.00D,散光0.25D~O.50D者,球镜3.25D~6.00D,散光0.50者,球镜6.25D~8.00D,散光0.75D者,球镜10.00D以上,散光1.00D者,如加柱镜视力增进不多,又无视疲劳不给予;凡超出以上范围者,酌情给予;有的病人敏感性差,对轴向难以辨别,当以接近正确的轴向给予. 要酌减度数,戴习惯后完全矫正,单纯散光2.00D以下可一次完全矫正,2.00D以上可酌减2次矫正;复性散光凡球镜在3.00D以下,柱镜在0.50D以下或球镜在6.00D以上,散光在0.75D以上者或球镜在10.00D以上,柱镜在1.00D,视力有增进者均需矫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