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八年前和前夫协议离婚,当时怀有五个月身孕,离婚后去镇医院做的人流,当时从头到尾都是一个给我处理的,完后也是这个私下收费用,八年过去了,现在我已经再婚,已怀孕了,虽然现在免了准生证,但是还是要到计生办去申请登记,现在计生办要我出示2008年打胎的医院证明,我该怎么办?还能找当年的给我补办证明吗?过程麻烦吗?
这个证明医生肯定不敢给你出的,因为是私下引产,追究起来她执照都会被吊销,除非你当时办了住院手术,给她的只是红包,
根据你的叙述情况打胎医院证明是不要的吧,如果要开证明的话那你看看给你做手术的医生还在哪里上班了吗,如果你的主治医生还在原单位上班,是好开的,